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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09: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教育部等上级部门规定及学校有关工作安排,本学期开展面向2021级、2022级在学硕士研究生(含双证非全日制)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就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型

类型

适用年级

选拔方式

学位要求及奖助标准

2021、2022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

硕博

连读

获硕博连读入学资格后,学生如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则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博士学籍后,原硕士学籍自动注销。如需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根据学校和硕士所在学院(部)发布的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要求,参加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可享受针对硕博连读生的奖助体系(①2022级申请并获批硕博连读资格后,可享受硕博连读生的奖助学金待遇;②2021级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按原硕士阶段奖助政策执行,即:学制为2.5年制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的,需办理延期毕业,获批硕博连读资格后,延期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3年制的硕士研究生,获批硕博连读资格后,继续享受原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待遇。(仅限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

2021、2022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普通

招考

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证或毕业证,入学前按原硕士阶段奖助政策执行,入学后执行博士奖助学金政策。(仅限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详见当年学术型博士招生简章)

2021、2022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普通

招考

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证或毕业证,入学前按原硕士阶段奖助政策执行,入学后执行博士奖助学金政策。(仅限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生,详见我校当年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

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奖助制度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已完成规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并且成绩优秀;

4.定向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同意函;

5.注意区分三个类型选拔范围及录取类型。

适用类型Ⅰ:选拔范围仅限为我校2021级、2022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适用类型Ⅱ:选拔范围为我校2021级、2022级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但均需于博士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或毕业证,录取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适用类型Ⅲ:选拔范围为我校2021级、2022级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但均需于博士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或毕业证,录取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流程及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0日(中午12时截止)。

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考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博导信息查询可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4年博导查询系统。

(1)报考说明(系统填报):

适用类型Ⅰ:

报考种类选择“学术型博士”;

“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

专项计划选择“无”;

“是否参加e-Learning”时选择“否”

报考学习形式选择“全日制”;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

适用类型Ⅱ:

报考种类选择“学术型博士”;

“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

专项计划选择“校内普招(学术型)

“是否参加e-Learning”时选择“否”

报考学习形式选择“全日制”;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

适用类型

报考种类选择“专业型博士”;

“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

专项计划选择“校内普招(专业型)

“是否参加e-Learning”时选择“否”

报考学习形式选择“全日制”;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

报考类型Ⅲ考生录取后按专业型博士要求培养。

专业型博士招生学院(部)及报考专业详见下表:

招生类别

招生单位

机械

(代码085500)

机械学院、精仪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

资源与环境

(代码085700)

建筑学院、化工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环境学院、海洋学院

能源动力

(代码085800)

机械学院、化工学院、自动化学院

土木水利

(代码085900)

建工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

生物与医药

(代码086000)

化工学院、药学院、生命学院、医学部

电子信息

(代码085400)

自动化学院、精仪学院、微电子学院、医学部、智算学部

材料与化工

(代码085600)

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理学院

风景园林

(代码086200)

建筑学院

(2)填报个人信息时需上传照片,该照片届时将作为录取照片,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清晰jpg格式证件照,推荐像素宽度150 *高度210,照片大小为不超过20KB。(推荐使用搜狗高速浏览器)

(3)虽尚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网报时硕士学历和硕士学位均选择“是”并完整填写“学历信息”栏目下的“硕士学位及毕业信息”(证书编号可填写“0”)。

(4)上述三类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仅限本批次招生),请不要进行缴费操作,因误操作缴费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5)校内学生按本通知方式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应先经所在省级教育厅审核并获报考资格,再提供《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完成签字盖章)。“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定向单位为所在省级教育厅,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其他报考要求分别与上述三个类型相关要求相同。

特别强调: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及拼音、性别、证件号码等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责任自负。报考信息提交审核后将无法修改,请提交前仔细检查。

2.提交申请材料

三个类型考生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1)项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本校选拔生)》(点击此处下载)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文件名为:2024年校内选拔-类型X-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学院,例如:2024年校内选拔-类型1-张三-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学院)。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1)天津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后,在学院(部)组织综合考核前提交。

(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附件1);

根据报考类型,选择附件1中对应模板。

(3)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校级培养单位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 需提供硕士阶段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链接https://www.chsi.com.cn/);

(6)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7)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链接https://www.chsi.com.cn/);

(8)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完成项目、获奖等信息的证明材料;

(9)学院(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10)《申请校内提前选拔审核表》(点击此处下载);

对于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或者跨一级学科、跨学院的校内普招生,需征得硕士培养学院和导师的审批同意(填写《申请校内提前选拔审核表》)。

(11)《面向校内选拔博士生提前毕业情况告知书》(点击此处下载);

拟申请本年度面向校内选拔博士研究生类型Ⅱ或类型Ⅲ的考生,需在规定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或毕业证。如考生需申请提交毕业方可满足上述要求,请于报考时填写该告知书,并交至报考学院(部)。

(12)提供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类型Ⅰ和Ⅱ见附件2,类型Ⅲ见附件3);

推荐书必须由指导过申请人进行学术研究、实践创新或者教授过申请人课程的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原则上应为具有硕士或博士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推荐书撰写完成后,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四、工作安排

 

  

2023年10月26日前

学校、学院(部)发布“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通知

2023年11月20日前

各学院(部)组织选拔本校在学硕士生,由学生所申请的学院(部)安排综合考核,各学院(部)依据考核结果确定“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023年12月上旬前

学校复核各学院(部)拟录取名单,并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拟录取公示,全校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意:报名时间仅为学校系统开放时间,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但考虑到各学院(部)在是否开展校内选拔工作以及工作安排等方面存有差异,建议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学院(部)的通知或咨询研究生教务老师。

五、组织工作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选拔考核机制科学完善,选拔考核过程公开透明,选拔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年度校内选拔工作,制定综合考核方案和录取规则。考核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专职秘书1名。考核开始前,由组长召集专家组成员确定本次考核的程序、主要内容、掌握尺度和评分标准。考核开始后各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不得互相干扰评分工作。

2.严格考核纪律,专家在参加考核过程中不得携带手机,不得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专家如需中途离开,须暂停考核,待专家返回后继续进行。对考核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相应的数据资料须保存一年以上。

3.各学院(部)应科学配置本校选拔、直博生、普通招考等各类别招生计划。为避免生源结构单一,学院(部)应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校外普通招考。

适用类型Ⅰ:本次选拔考核结果要按照申请人志愿及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硕博连读生名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以百分制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硕博连读生拟录取名单。

适用类型Ⅱ:本次选拔考核建议参照本学院(部)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组织执行,并最终确认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名单时注意,需给定外国语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成绩等四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适用类型Ⅲ:本次选拔考核建议参照本学院(部)专业型博士招生办法组织执行,并最终确认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名单时注意,需给定外国语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成绩等四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4.面向本校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的两个类型考生,学院在综合考核环节对其外国语水平进行统一认定给分,无须参加e-Learning考核。

六、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

选拔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申请政策、选拔办法、申请信息、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建立专门申诉、投诉渠道,对外公布申诉、投诉途径和联系方式,保障申诉、投诉机制的畅通。设立专人负责对申诉、投诉的处理工作,确保申诉、投诉得到及时的处理和解决。

凡对选拔结果持有异议的申请人或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应首先向学院(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部)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22-27401195;022-27409520

特别说明:2024年6月份,向教育部研招网上报博士录取数据时,类型1考生的考试方式为“硕博连读”,如2024年1月至6月已答辩且毕业信息已上传至学信网,导致无法上传录取数据的考生,考试方式将按当时实际情况调整为“普通招考”予以上传,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研招网为准。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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